职业技能等级证|电子商务师
电子商务师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专业的网络商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帮助商家与顾客或商家与商家之间从事各类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可以说是融IT与商务于一身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 1 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